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潘愈
承重墙被砸,全楼住户无法回家,造成约1.68亿元的损失……这两天,黑龙江哈尔滨“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登上热搜。
事件回放一下:该租户租下一高层住宅3楼的所有房子后,擅自将所有承重墙全部打通准备开健身房,导致从4楼开始到21层的240户居民家里墙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裂。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钢筋缠绕。有业主还晒出自家的开裂情况,有墙皮脱落。
(资料图)
随后官方通报称,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并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要让破坏式装修付出沉重代价。南方都市报评论表示,可以说,很多人苦野蛮装修久矣。半夜扰民的野蛮装修倒是小事,拆毁承重墙的破坏式装修简直就是致全楼住宅的安全和全楼住户的生命于不顾,势必严厉惩处,追责到底。如此方可对那些无视邻里关系,执意搞破坏式、拆楼式装修者形成警示,保护所有无辜业主免遭飞来横祸。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看来,判断承重结构之毁损,以是否伤害基本功能为标准。在承重墙上敲上一枚钉子,挂一挂衣物,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大部分甚至整体拆除,则伤害了承重功能,属于无权处分共有财产行为。
事件发生后,所有居民被紧急从楼里疏散撤离,部分居民被安置在宾馆里,具体返回时间不详,好好一个五一假期就这样被毁掉了。社区4月29日张贴的安置事发楼栋住户通知上显示: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后续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区通知签订安置手续。
承重墙不能砸,这是装修的基本常识,但现实中,私拆乱砸事件却一再发生,有的后果严重,甚至危及生命,教训惨烈。
杭州萧山瓜沥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变成危房,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户业主、包工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拆除承重墙致人死亡,辽宁营口市涉事装修负责人被判刑3年半;江苏苏州四季开源酒店房屋坍塌事故造成17人遇难5人受伤,只因施工人员在没有任何加固措施下拆除了6楼的所有承重墙,导致上部结构传力路径中断……
对“拆承重墙式”装修应该零容忍。中工网评论指出,毫无疑问,楼房的安全涉及诸多业主的生活乃至生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野蛮装修、随意拆除承重墙的行为都不应更不能发生。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个家庭的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对类似的事情,方方面面都应抱持一种零容忍的态度。
因拆除承重墙造成事故或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据九派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统计,2014年至2023年的近十年时间里,以“砸承重墙”为关键词的裁判文书,共计有101件。其中98件涉及民事责任,1件涉及行政责任,2件涉及刑事责任。
哈尔滨这起私拆承重墙事件,造成240户居民家里墙壁开裂、1.68亿元的损失,这个“单”该由谁来买?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私砸承重墙,需加大法律威慑力度。极目新闻评论直言,国家要严格立法,对违法装修拆除承重结构、破坏建筑整体安全的做法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连带装修监管一同追责。
私砸承重墙,治他没商量。钱江晚报评论也表示,有关方面要加强对私拆承重墙的法律威慑,对违法装修拆除承重结构、破坏建筑整体安全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如同断了腿的椅子,补上去后牢固度总有欠缺一样,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钱买的房子,被人砸出裂缝,难以住得舒坦。希望这样的野蛮装修不要再发生。
根据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在哈尔滨这起私拆承重墙事件中,租户、施工单位都有责任,倘若物业、业主知情不报不管,那也难逃其咎。
要知道,承重墙承载的不仅仅是整栋建筑的重量,还承载了生命的重量。为了让自己的“小家”更加亮堂,便私拆乱改,置“大家”于不顾,忽略了公共安全不能承受之“重”,从根本上说是对生命的漠视,对待这种人,相关处罚必须及时到位,绝不能手软,要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长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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